數據交易的「當打之年」何時到來?
數據要素是數字經濟深化發展的核心引擎,數據流通與共享則是促進數據價值發揮作用的基礎。
近年來,我國數字技術的飛速發展,極大地促進了數字經濟的發展,《中國數字經濟發展報告(2022年)》數據顯示,2021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達到45.5萬億元,占GDP比重達到39.8%。
數據要素是數字經濟深化發展的核心引擎,數據流通與共享則是促進數據價值發揮作用的基礎。數據要素資源應用廣泛,市場需求巨大,當下,我國數據交易行業正處于蓬勃發展期,年內已有多家數據交易所揭牌。今年1月11日,湖南大數據交易所正式投入運營;9月16日,蘇州大數據交易所正式揭牌;9月30日,廣州數據交易所揭牌成立;11月15日,深圳數據交易所正式揭牌。今日,上海數據交易所揭牌整滿一年。一年中,數據產品累計掛牌數超800個,數據產品交易額超過1億元。
我國數據交易起步早,已跨過初始階段
我國早在多年前就開始推動數據資源的開放共享。2015年我國首次提出推行國家大數據戰略,在11月3日發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拓展網絡經濟空間,推進數據資源開放共享,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聯網。2017年我國提出“要構建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中首次將數據增列為生產要素。而近年來,隨著數據隱私監管不斷完善、數據基礎設施的建立,如“東數西算”工程的啟動等都加速了數據交易進程。
也正是在2015年4月,貴州成立了全國首家大數據交易所——貴陽大數據交易所。隨后4年,又有多地設立了數據交易平臺,這段時期被業內認為是“數據交易1.0”階段。2019年至2020年,多份文件明確將數據作為生產要素,數據交易所也掀起了第二波建設熱潮,隨后,北上廣深在內的數據交易所相繼成立。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各地設立的交易場所超過30個。
“數據交易已走過最艱難的起步階段。”數據寶創始人湯寒林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
仍面臨監管和市場化等難題
邁過起步階段,我國數據交易行業的下一步便是向規范化發展。
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何小龍曾提到,2021年全球數據交易總規模達到2000億元,中國占八分之一,即250億元。中國數據交易市場逐步形成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共同發展的態勢,但目前場內交易占比不足5%。
數據并非標準化產物,這是阻礙數據交易的基礎性難題之一。據悉,數據資源要先加工處理成為數據產品,進行確權和定價后,方可進行交易。但目前,上述環節中存在諸多待處理的問題和挑戰,導致大眾對于數據市場存在不愿、不敢、不能交易等問題,這也是掣肘數據交易量攀升的關鍵因素之一。
此外,國家信息中心王建冬曾分析指出,我國數據交易場所的互聯互通機制尚未形成,數據登記、合規公證、數據經紀、安全審計、資產評估、爭議仲裁等面向數據要素市場需求的專業第三方服務生態體系有待建立。
業內普遍認為,出臺相關法律及管理條例,能夠加速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在推進數據交易的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數據確權的問題。“數據交易涉及到多方市場參與主體,如何去構建可持續的產業生態,最重要的是明確權益分配機制,所以數據確權在里面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希望數據確權相關的立法盡快完善?!痹谏钲跀祿灰姿笨偨浝硗豕诳磥?,數據確權相關立法的完善十分必要。
值得一提的是,我國已經在著手推動相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林念修曾透露,按照中央部署,國家發改委正在牽頭制定數據要素基礎制度文件。
在數據交易的監管方面,各地也嘗試出臺了一些管理條例。2022年1月1深圳實施了《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其中就包含了建立數據標準體系、建立數據交易平臺、引導市場主體數據交易。同年5月27日,貴陽大數據交易所發布了全國首套數據交易規則體系,其中包括《數據要素流通交易規則(試行)》《數據交易合規性審查指南》《數據交易安全評估指南》等系列文件,探索解決數據“確權難”“定價難”“監管難”等難題。
隨著我國交易中心的不斷成立,市場對數據交易的需求不斷增加以及我國數字技術、數字產品的不斷豐富,數據將會成為越來越重要的生產要素參與到我國數字經濟中。建立合規高效、場內外結合的數據要素流通交易制度和建立保障權益激活價值的數據產權制度,也必將會對我國金融、醫療、生產制造、消費等行業起到加速發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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