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文字解讀】《哈爾濱市加快推進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工作實施方案》解讀
2022年9月26日,市政府印發了《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哈爾濱市加快推進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哈政辦規〔2022〕14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實施方案》政策背景和依據
2019年2月,省委、省政府《關于重塑營商環境新環境的意見》(黑發〔2019〕4號)提出,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承諾制改革,推行建設用地區域綜合評估制度、新批工業用地“標準地”和“承諾即開工”制度。2020年4月,《黑龍江省2020年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實施方案》再次提出,重點推進區域評估、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等改革任務。依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的實施意見》(黑政辦規[2021]6號)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制定《實施方案》的意義和總體考慮
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促進我市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減少企業投資項目開工前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間,主動服務、積極作為,努力營造創新愉快、創業愉快、創造愉快的發展環境,為哈爾濱市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實施方案》的研判和起草過程
積極貫徹《關于加快推進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的實施意見》《黑龍江省2022年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提升工程建設服務保障能力與水平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同時結合哈爾濱市實際,深入調研,充分學習和借鑒外省經驗,廣泛聽取各單位和企業的意見,形成了《加快推進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工作實施方案》初稿。征求了各區政府、綜合保稅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地震局、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市住建局等單位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5月18日,《實施方案》呈報市政府專題會討論研究。此后,按照市政府專題會及規范性文件起草的相關要求,再次征求了各區政府、綜合保稅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等單位意見,征求了省自然資源廳意見,在門戶網站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征求了文件管理范圍內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征詢意見采集點的意見,根據反饋意見和建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實施方案》進行了認真的修改和完善,并經市司法局法律審核。
四、《實施方案》的主要目標
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轉變職能、提高政務服務效能要求,縮短我市工業項目落地時間,促進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在哈爾濱經濟技術開發區、哈爾濱綜合保稅區、黑龍江道里經濟開發區、黑龍江香坊經濟開發區、黑龍江雙城經濟開發區、黑龍江阿城經濟開發區、黑龍江呼蘭經濟開發區、哈爾濱臨空經濟區、南崗高科技產業園區、道外寒地產業園起步區10個區域范圍內建立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制度體系,激發各園區發展新動力,推動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創新升級。
五、《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分為六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推進“標準地”出讓改革的指導思想。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深化資源要素配置市場化改革,提高土地供應效率,減輕企業負擔,實現“承諾即開工”,促進工業項目盡快落地達效。
第二部分,目標任務及標準地概念。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提高政務服務效能要求,縮短我市工業項目落地時間,促進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建立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制度體系。
第三部分,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系統化改革;二是堅持市場化配置;三是堅持全過程監管。
第四部分,實施范圍。哈爾濱經濟技術開發區、哈爾濱綜合保稅區、黑龍江道里經濟開發區、黑龍江香坊經濟開發區、黑龍江雙城經濟開發區、黑龍江阿城經濟開發區、黑龍江呼蘭經濟開發區、哈爾濱臨空經濟區、南崗高科技產業園區、道外寒地產業園起步區,共計10個園區。
第五部分,主要工作。一是開展區域評估工作;二是建立控制指標體系;三是優化“標準地”配置方式;四是明確出讓履約要求;五是加強項目事中監管;六是落實達產達效復核工作;七是強化信用管理措施。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哈爾濱市加快推進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工作領導小組并設辦公室。二是加強督查考核。各園區管委會協調組織相關部門對讓后實施情況監管等。三是加大宣傳力度。
六、《實施方案》解讀機關及聯系方式
本《實施方案》由哈爾濱市資源規劃局解讀。
聯系電話:0451—86772653。
相關文件:《哈爾濱市加快推進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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