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鼓勵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解讀
為鼓勵和促進總部經濟高質量發展,增強城市競爭力、輻射力和帶動作用,市政府日前印發《哈爾濱市鼓勵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根據《政策措施》,哈市出臺的政策措施包括落戶獎勵、規模增長獎勵、品牌建設獎勵、能級提升獎勵、辦公用房補助、支持投資重大項目和政府“一站式”服務等七個方面,獎勵數額最高達5000萬元。《政策措施》有效期5年。
落戶獎勵
經認定新引進的總部企業,納入市內統計核算的年度主營業務收入5億元至10億元的,認定當年給予落戶獎勵1000萬元;超過10億元的部分,按1%給予獎勵,獎勵累計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規模增長獎勵
經認定的總部企業,認定次年起連續5年內,納入市統計核算的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較上一年同比增長超過10%的獎勵100萬元,較上一年同比增長超過20%的獎勵200萬元。經認定的成長型總部企業,認定次年起連續5年內,納入市統計核算的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較上一年同比增長超過10%的獎勵50萬元,較上一年同比增長超過20%的獎勵100萬元。鼓勵企業將獎勵資金的30%獎勵給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專業技術人員。
品牌建設獎勵
對總部企業首次被評定為世界企業500強,給予2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首次被評定為中國企業500強,給予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首次被評定為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或全國農產品加工業100強的,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能級提升獎勵
總部企業由功能型總部轉變為企業總部的,由區域型總部升級為全國總部、亞太區總部和全球總部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辦公用房補助
租用辦公用房補助。新引進總部企業,在哈租用閑置國有房產的,前3年免房租,后2年房租減半。在哈租用辦公用房自用的(不包括附屬設施和配套用房,下同),連續3年每年按租金30%給予補助,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辦公用房享受補助期間,不得對外出租、轉租或改變其用途;違反規定的,應當退還已取得的補助。
購買辦公用房補助??偛科髽I在哈首次購買自用辦公用房的,按房價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在辦理房地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地產權利證書起10年后方可租售、轉讓;違反規定的,應當退還已取得的補助。
自建辦公用房補助??偛科髽I在哈首次自建總部基地,且計劃分割銷售面積不超過總建筑面積30%的,優先納入年度用地計劃指標,采取公開出讓方式供地,并按照所在地土地基準地價的3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支持投資重大項目
對總部企業除自建辦公用房外,新建的生產、經營性項目,且年度入統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連續5年按其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含落實省鼓勵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地方配套的貼息資金)。
政府“一站式”服務
建立市領導掛點服務總部企業制度,加強對各類總部企業的定期走訪和對接服務,及時協調解決總部企業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設立總部企業服務專員,提供“一對一”人才、金融、用地、稅收等政策咨詢和訴求處理服務,暢通總部企業與政府溝通渠道。
鏈接:總部企業如何認定?
政策措施所稱總部企業,是指在哈注冊設立并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商業銀行專營機構除外),對一定區域內的控股企業或分支機構行使投資控股、運營決策、研發設計、營銷推廣、供應鏈管理、財務結算等管理服務職能的總機構。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認定為總部企業:
1.總部設在哈爾濱,實行統一結算并在哈繳納所得稅的企業,且年度統計核算的主營業務收入超過5億元。
2.世界500強企業、中國企業500強、中國制造業500強、中國服務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全國農產品加工業100強;
3.國家和中央部門管理的大企業(集團)及其投資設立的二級(含)以上總部企業;
4.境內外上市公司,包括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的企業,在美國道瓊斯和納斯達克、香港恒生、日本日經、英國富時、德國DAX、法國CAC上市的企業;
5.與省、市政府簽訂合作協議,明確承擔總部功能的企業,經市政府審定的企業,納入本政策支持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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