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17項用地支持政策
推動重點產業規劃落地、靈活供應冰雪旅游產業用地、重大基礎設施和民生項目實行承諾制報批、降低產業用地成本……為助力龍江產業振興、推動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自然資源要素保障作用,日前,省自然資源廳出臺《關于支持穩增長助力產業振興的政策措施》。
這次出臺的產業振興行動計劃配套措施,重點在支持數字經濟、生物經濟、冰雪經濟和創意設計等新產業、新業態方面提供用地規劃保障;在重大項目報批審查、用地計劃指標配置、補充耕地指標調劑等方面強化政策支持供給;在優化供地方式、降低用地成本、盤活閑置資產等方面給予更多優惠讓利;在推進簡政放權、提升審批效能、完善“標準地”出讓等方面積極推動創新突破。最終形成支撐省級重大戰略實施、保障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增強產業用地供給活力、優化自然資源營商環境等四個方面的17項具體內容。
在支撐省級重大戰略實施上:
——推動重點產業規劃落地。優先保障數字經濟、生物經濟、冰雪經濟、創意設計產業4個規劃落地,優先保障戰略新興產業、傳統優勢產業和現代服務業規劃用地。
——靈活供應冰雪旅游產業用地。對需短期使用或修建臨時性建筑物的冰雪產業項目,允許采取短期租賃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租賃年限一般不超過5年。
——優化新產業新業態供地方式。對利用劃撥土地上的空閑工業廠房、倉庫等興辦養老、物流、電子商務、旅游、文化創意等產業的,在5年內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土地。
在保障重點建設項目用地上:
——實施過渡期規劃保障政策。市、縣中心城區范圍外的鄉鎮,原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設用地布局確實無法滿足產業用地需求的,在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的前提下,可由市(地)政府(行署)依法按程序批準調整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堅持用地計劃指標跟著項目走。對列入省重點項目清單的單獨選址項目,直接配置用地計劃指標,批次項目用地所需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由省級統籌保障。
——強化補充耕地指標保障。支持重大建設項目中補充耕地指標不足的地區,在省域內有償調劑使用指標。
——重大基礎設施和民生項目實行承諾制報批。重要民生保障、公共服務設施項目,沒有納入原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重點項目清單的,由當地政府承諾將項目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后,可按單獨選址項目進行用地報批。
在增強產業用地供給活力上:
——創新產業用地供應方式。實行工業、物流等用地先租后讓、租讓結合、長期租賃、彈性年期出讓等制度。
——降低產業用地成本。對列入我省《優先發展產業目錄》《農林牧漁初加工目錄》的工業項目,土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
——鼓勵使用未利用地。對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外的國有未利用地,且土地前期開發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業項目用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價格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最低限價的15%(不低于實際成本費用之和)執行。
——推動產業用地混合利用。 鼓勵同一地塊內工業、倉儲、研發、辦公、商服等用途互利的功能混合布置。
——盤活閑置國有土地資產。省屬國有企業因改制需要,符合政策規定的可將劃撥用地通過作價出資(入股)方式處置。
——加快失效用地和批而未供土地處置。對符合自然資源部有關規定的,由市、縣人民政府逐級報原批準機關申請撤回用地批準文件,相應的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耕地占補平衡指標仍然有效。
在優化自然資源營商環境上:
——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推進以“多規合一”為基礎的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合并建設項目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合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用地批準。
——提升審批服務效能。工業項目建設單位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依申請在1個工作日內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積極推進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按照“標準地+承諾制”配置方式供應試點區域新增工業用地,建立“市場運作、政府守信、企業履約、過程監管、失信懲戒”的“標準地”出讓制度。
——提升不動產登記協同辦理時效。探索推進新建商品房項目“交地即交證”“交房即交證”試點。(記者楊桂華)
(備注:青蛙工業云平臺目標是幫助黑龍江工業企業、哈爾濱工業企業的數字化轉型貢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嚴把數字轉型方案的質量關,結合 哈爾濱數字化車間政策 哈爾濱兩化融合政策 哈爾濱軟件定制 星級上云企業補貼 以及哈爾濱智能制造等相關的產業政策,為龍江工業企業數字化轉型開辟一條新出路,提供一個快速有效的提產增量的解決方案,助力黑龍江工廠企業實現快速升級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