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CMMI補助政策,2022最新黑龍江工信廳補助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發展數字經濟的決策部署,有效發揮政府資金引導作用,加快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依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動“數字龍江”建設加快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規〔2021〕14號)(以下簡稱《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獎補資金是指由省財政廳統籌安排,用于支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其他重點行業和領域數字化發展、引進培育數字產業企業、支持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及應用、加快發展壯大數字產品制造業、大力發展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方面的省級財政資金。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省級主管部門是指《若干政策措施》各項政策條款中位列第一的責任單位,相關責任部門是指位列第一以后的責任單位,不包括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有單獨說明的除外。
第四條 本細則所稱申報單位是指符合條件的企業、事業單位、融資擔保機構、產業園區(基地)以及產業數字化或數字產業化項目牽頭單位等。
第二章 支持范圍、方式和標準
第五條 落實《若干政策措施》堅持普惠制原則,凡達到政策規定條件的申報單位,一律公平、公開、公正地享受政策支持。
第六條 獎補政策分為免申即享、認定獎勵和據實補助三類。
(一)免申即享類
1. 獲得工信部工業互聯網領域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牽頭單位,省級財政按照中央支持額度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 獲得工信部工業互聯網、大數據、5G、信息消費等試點示范牽頭單位,獎勵50萬元。
3. 對履行統計填報義務、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0億元的數字產業企業,省級財政一次性獎勵企業核心團隊500萬元。
4. 對通過國家評估、接入20家以上企業的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省級財政給予建設單位一次性補助500萬元。
5. 對新納入規上統計且履行統計填報義務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業企業,省級財政一次性獎勵50萬元。
6. 對通過軟件能力成熟度(CMMI)評估且獲得3級及以上等級評定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業企業,省級財政給予一次性分檔獎勵,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二)認定獎勵類
1. 省級主管部門每年認定不超過50個工業互聯網新模式新業態示范應用項目,省級財政給予一次性分檔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認定標準詳見附件1。
2. 經省級主管部門認定的具有標桿示范作用的服務中小企業云平臺企業,按照服務企業數量,省級財政給予分檔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認定標準詳見附件2。
3. 省級主管部門每年認定50戶中小企業數字化示范標桿企業,省級財政對每戶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其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認定標準詳見附件3。
(三)據實補助類
1. 對同時滿足下列三個條件的項目,省級財政按項目實際完成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600萬元:符合《黑龍江省重點數字產品指導目錄》規定范圍、投資額(設備和軟件)2000萬元及以上、在申報年度內已全部建成投產或分期投產。認定標準詳見附件4。
2. 對首次購買應用黑龍江省行政區域內首版次軟件創新產品的企業,省級財政按產品實際銷售價格(需實際到賬且取得發票)的20%給予補貼,單個產品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認定標準詳見附件5。
3. 對經過驗收、達到智慧礦山標準的非煤礦山示范項目,省級財政結合年度預算安排,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投資2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認定標準詳見附件6。
4. 建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貸款擔保風險補償機制,對擔保機構發生的貸款擔保代償損失,按照一定額度和比例給予風險補償。管理辦法詳見附件7。
第七條 申報單位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黑龍江省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
(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三)主體、主營業務及納稅均在黑龍江省
(四)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且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五)省級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項目申報需滿足不重復原則
(一)申報單位的同一項目在同一年度內只能享受一項獎補資金。
(二)申報單位已獲得獎補資金的同一項目,之后的年度不得重復申報。
第三章 兌現流程
第九條 啟動兌現。省級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按年度組織開展《若干政策措施》政策兌現。以印發正式通知的形式明確當年啟動時間、工作安排和具體要求。
第十條 組織申報
(一)免申即享類
原則上不需要申報單位提交申報材料,省級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認定獎勵類、據實補助類
各市(地)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屬地化申報,指導企業按照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提出推薦意見,匯總本級和所轄縣(市,區)相關材料,報送至省級主管部門并抄送同級財政部門。申報材料不作為最終支持依據。
第十一條 開展評審
(一)免申即享類
省級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文件和行業數據形成評審結果,會同省級財政部門擬定資金分配方案。
(二)認定獎勵類
省級主管部門依據相應認定標準組織開展評審,可通過成立專家審核組、委托第三方機構等方式進行,必要時可進行實地評審。專家審核組、第三方機構等應出具審核報告,給出評審結果。省級主管部門會同省級財政部門,根據評審結果擬定資金分配方案。
(三)據實補助類
省級主管部門會同省級財政部門組織開展評審,可通過成立專家審核組、委托第三方機構等方式進行,必要時可進行實地評審。專家審核組、第三方機構等應出具審核報告,給出評審結果。省級主管部門會同省級財政部門,根據評審結果擬定資金分配方案。
第十二條 網上公示
省級主管部門根據評審結果以及相關責任部門意見,確定擬支持對象名單并在其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個工作日,確因需要可按規定延長。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省級主管部門應會同相關責任部門及時核實處理。
第十三條 請示報批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擬支持對象名單提交省級主管部門黨組會議審議。審議通過后,由省級主管部門會同省級財政部門履行報省政府審批程序。
第十四條 撥付資金
經省政府批準同意后,省級財政部門按照規定程序下達獎補資金,同步分解下達經省級主管部門確認的績效考核指標。各市縣財政部門應會同同級主管部門按規定時限和要求撥付獎補資金。
第四章 監督管理與績效考核
第十五條 建立監督管理機制。申報單位、省級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等應分別履行以下相應職責。
(一)申報單位應對其提交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并承擔申報主體責任,自覺接受并積極配合省級主管部門及相關責任部門的監督管理。
(二)省級主管部門牽頭負責《若干政策措施》政策兌現的組織實施,對申報單位承擔的國家級或省級重大項目依法依規履行監管職責;省級財政部門負責統籌做好政策資金保障和分解下達。
(三)參與評審的專家、第三方機構等應對評審結果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建立績效目標考核制度。嚴格落實《中共黑龍江省委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有關要求。省級主管部門負責設定績效目標并細化分解項目績效目標任務。各市縣負責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工作,確??冃繕巳缙趯崿F。健全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制度和績效問題整改責任制,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
第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或挪用專項資金。申報單位提供的材料應當客觀、真實、準確,對以提供虛假材料、虛報指標等行為獲取財政扶持資金的,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追回專項資金,不再列入今后省級各項政策支持范圍,并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申報單位及相關人員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細則由《若干政策措施》各項政策條款中責任單位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期間如有變化,將按規定作出調整。
附件:1. 黑龍江省工業互聯網新模式新業態示范應用認定標準(試行)
2. 黑龍江省具有標桿示范作用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認定標準(試行)
3. 黑龍江省中小企業數字化示范標桿企業認定標準(試行)
4. 黑龍江省重點數字產品建設項目認定標準(試行)
5. 黑龍江省首版次軟件創新產品市場化應用認定標準(試行)
6. 黑龍江?。ǚ敲海┲腔鄣V山認定標準(試行)
7. 黑龍江省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融資擔保貸款風險代償補償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附件1
黑龍江省工業互聯網新模式新業態
示范應用認定標準(試行)
為貫徹落實《推動“數字龍江”建設加快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撐開展工業互聯網新模式新業態示范應用(以下簡稱示范應用)的認定,制定本標準。
一、認定范圍
開展智能化制造、網絡化協同、個性化定制、服務化延伸、數字化管理、安全化生產等工業互聯網應用的工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行業范圍包含但不限于裝備、石化、食品、原材料、醫藥、電子信息、民爆等。
二、基本條件
企業應滿足《<推動“數字龍江”建設加快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第七條所規定的基本條件。
三、評價內容及認定標準
示范應用主要從基礎能力、示范內容、產生效益和示范效應四個維度進行認定,共包括十一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認定標準。認定標準應符合任意一項是認定的基本(最低)標準,最終認定結論由認定標準中符合高標準項或同時符合多項標準得出。
(一)基礎能力
1. 網絡覆蓋
評價內容:企業應建立較為完善的工業互聯網網絡體系,廠區特別是生產區域已實現較大范圍網絡覆蓋,網絡帶寬能夠滿足日常生產經營活動需要,具體如下:
一是主干網絡覆蓋率達到80%以上。
二是生產區域內工業通信網絡覆蓋率達到70%以上。
三是網絡帶寬達到100MB/s以上。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任意1項。
說明:工業互聯網網絡體系包括網絡互聯、數據互通和標識解析三部分。主干網絡是企業內所有通信、信息化系統連接的承載體,負責本地網絡的貫通及本地網絡與廣域網的連接。工業通信網絡是指現場總線、工業以太網、工業無線網絡等。
2. 生產設備
評價內容:企業應廣泛采用數字化生產設備,已開展數字化生產設備聯網,能夠解析主流的工業互聯網協議,具體如下:
一是數字化生產設備數量占全部生產設備比例不低于70%。
二是已聯網數字化生產設備占全部數字化生產設備的比例不低于80%。
三是能夠解析OPC通訊協議、Modbus通訊協議、ProfiBus通訊協議等主流工業互聯網協議中的任意一種。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任意1項。
說明:數字化生產設備是指具備自動信息采集功能的生產設備。
3. 安全保障
評價內容:企業應建立較為完善的工業信息安全管理機制,圍繞工業互聯網建設及應用開展安全防護、風險評估、數據管理等工作,具體如下:
一是已部署生產設備和工業控制系統安全防護措施。
二是在內外網改造過程中落實有關安全標準并進行工業互聯網安全評估。
三是對于產品數據、研發設計數據、生產數據、經營管理數據等采取必要的數據規范管理措施并實施管理。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任意1項。
4. 企業上云
評價內容:企業應基于工業互聯網平臺,推動設備上云和業務上云,具體如下:
一是實現上云的工業設備數量占企業工業設備總數量的比例應不低于30%。
二是基于云上部署的系統開展研發設計、經營管理、生產管理、供應鏈管理、市場營銷、用戶服務等業務。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任意1項。
說明:實現上云的工業設備是指實現與工業互聯網平臺邊緣端或云端連接并能夠進行數據交換的工業設備。
5. 創新能力
評價內容:企業應圍繞工業互聯網建設及應用,不斷提升創新能力,具體如下:
一是入選國家或黑龍江省產業數字化試點示范。
二是已接入黑龍江省內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并開展標識解析應用。
三是通過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并獲得證書。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任意1項。
說明:產業數字化試點示范包括5G、工業互聯網、工業大數據、企業上云、數字化(智能)車間、智能工廠、中小企業數字化標桿等。
6. 資金投入
評價內容:企業應圍繞工業互聯網建設及應用,在認定的上一年度開展工業互聯網相關投入,具體如下:
一是將工業互聯網相關投入納入年度財務預算并進行統籌安排。
二是設立企業級工業互聯網專項資金并對資金使用進行全流程跟蹤管理。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任意1項。
說明:工業互聯網相關投入是指企業圍繞工業互聯網建設及應用,在內外網改造升級、設備聯網改造、解決方案購買與實施、工業APP或工業微服務訂閱、軟硬件采購、培訓宣貫等方面的資金投入。
7. 數據規范
評價內容:企業應基于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體系實現數據聯通、標準統一和真實可靠,具體如下:
一是基于標識解析體系開展數據分類匯聚與梳理,形成數據資產。
二是基于標識解析體系統一標準,實現各生產要素數據貫通。
三是基于標識解析體系形成數據挖掘和分析能力,實現數據可視化。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任意1項。
(二)示范內容
示范內容分為智能化制造、網絡化協同、個性化定制、服務化延伸、數字化管理、安全化生產六類,單個企業應符合其中的一類。
1. 智能化制造
評價內容:企業綜合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實現材料、設備、產品等生產要素與用戶之間的在線連接和實時交互,逐步實現機器代替人生產,具體如下:
一是生產排程柔性化。基于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開展原料采購與市場訂單管理、生產計劃優化與排產、生產調度優化與排產三個業務環節應用實踐,應用多種智能算法提高生產排程效率,實現柔性化生產,滿足多品種、小批量的訂單需求。
二是生產作業數字化。基于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開展工單派放管理、工藝參數調優、過程控制執行三個業務環節應用實踐,實現生產任務基于生產計劃自動生成,關鍵工序自動控制實現率90%以上的。
三是過程質量可追溯。基于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開展質量策劃、質量控制、質量改進三個環節應用實踐,推動質量管理全流程優化,實現質量正向逆向全程可追溯,產品檢驗覆蓋率達到100%。
四是生產設備自管理。基于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開展設備監控、設備診斷、設備預測性維護、設備自適應控制四個環節應用實踐,提升生產設備數字化管理水平,實現對90%以上的生產設備進行監控分析。
五是倉儲物流智能化。基于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開展物流倉儲仿真規劃、物流調度執行優化、倉儲管理、車輛管理四個業務環節應用實踐,提升物流及倉儲綜合管理水平,簡單重復性工序90%以上實現自動化。
六是能源管理集約化。基于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開展能源統計監測、能源在線調度、能源預測優化三個業務環節應用實踐,開展主要耗能設備實時監測與控制,實現能源資源的優化調度、平衡預測和有效管理。
七是安環管理規范化。基于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開展安全管理和環保管理,縮短安全事件響應時間、降低安全事故停機率,實現工業廢棄物100%集中管控、達標排放。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任意2項(第7項為必備項)。
2. 網絡化協同
評價內容:企業通過跨部門、跨層級、跨企業的數據互通和業務互聯,推動供應鏈上的企業和合作伙伴共享客戶、訂單、設計、生產、經營等各類信息資源,實現網絡化的協同設計、協同生產或協同服務,促進資源共享、能力交易以及業務優化配置,具體如下:
一是基于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整合社會研發資源,開展跨企業、跨區域、跨領域的網絡化協同設計,提升產品協同研發效率。
二是基于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開展客戶訂單、生產計劃、產品配送等信息共享與業務協作,實現網絡化協同生產,提升產業鏈上下游資源對接效率。
三是基于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整合或利用上下游企業研產供銷資源,開展供需精準傳遞、生產聯動聯調、產能柔性配置等,實現產業鏈協同一體化運作,打造產業協作共贏發展生態。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任意1項。
3. 數字化管理
評價內容:企業通過打通核心數據鏈,貫通生產制造全場景、全過程,基于數據的廣泛匯聚、集成優化和價值挖掘,優化、創新乃至重塑企業戰略決策、產品研發、生產制造、經營管理、市場服務等業務活動,構建數據驅動的高效運營管理新模式,具體如下:
一是基于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體系實現企業數據的規范化管理,形成跨部門、跨業務、跨系統的多維度數據匯聚,通過對有效數據資源的價值挖掘與分析,驅動企業高質量發展。
二是基于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開展經營管理、生產管理、供應鏈管理、市場營銷、用戶服務等應用實踐,建立適應企業數字化轉型的業務流程體系,以數據為驅動提升企業科學管理、精準決策水平。
三是基于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集成企業研發設計、生產制造、運維服務、市場銷售等數據資源,構建覆蓋企業業務活動全過程的數字孿生體,在具體工業場景中開展數字孿生應用實踐。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任意1項。
4. 個性化定制
評價內容:企業面向消費者個性化需求,通過客戶需求準確獲取和分析、敏捷產品開發設計、柔性智能生產、精準交付服務等實現用戶在產品全生命周期中的深度參與,以低成本、高質量和高效率的大批量生產實現產品個性化設計、生產、銷售及服務,具體如下:
一是基于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獲取客戶需求并開展模塊化、個性化設計,實現產品的敏捷研發。
二是基于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獲取客戶需求并開展柔性生產、敏捷配送,及時響應制造任務和產品品種變化。
三是基于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實現客戶在設計、生產、配送、服務等環節的全流程參與,提升客戶滿意度。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任意1項。
5. 服務化延伸
評價內容:企業從原有制造業務向價值鏈兩端高附加值環節延伸,從以加工組裝為主向“制造+服務”轉型,從單純出售產品向出售“產品+服務”轉變,具體如下:
一是基于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開展智能產品(設備)遠程監測、故障診斷、預測性維護等增值服務,提升產品(設備)效能效益。
二是基于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開展閑置制造能力在線交易、融資租賃、信用貸款等產融服務,提升產業鏈附加值。
三是基于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將機理模型、工藝流程、管理經驗等工業知識固化封裝為面向特定場景的工業APP或工業軟件,通過在線交易的方式輸出解決方案。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任意1項。
6. 安全化生產
評價內容:企業通過工業互聯網在安全生產中的融合應用,增強工業安全生產的感知、監測、預警、處置和評估能力,加速安全生產從靜態分析向動態感知、事后應急向事前預防、單點防控向全局聯防的轉變,提升工業生產本質安全水平,具體如下:
一是整合現有安全生產數據、平臺和系統,構建企業級或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安全生產監管平臺,具備安全感知、監測、預警、處置、評估等功能,實現安全生產全過程、全要素、全產業鏈的連接和監管。
二是依托工業互聯網平臺,開展安全管理經驗知識的軟件化沉淀和智能化應用,加快工藝優化、預測性維護、智能巡檢、風險預警、故障自愈、網格化安全管理等工業APP和解決方案的應用推廣,實現安全生產的可預測、可管控。
三是在工業互聯網建設中,將數字孿生技術應用于安全生產管理,實現關鍵設備全生命周期、生產工藝全流程的數字化、可視化、透明化,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數據管理能力。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任意1項。
(三)產生效益
1. 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評價內容:示范應用在企業提質、降本、增效、降耗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認定當年,企業相關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指標較上一年度應有所改變,具體如下:
一是生產效率提升
二是產品不良率降低
三是生產成本降低
四是單位產值能耗降低
五是產品研發周期縮短
六是社會貢獻率提升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任意2項。
說明:社會貢獻率=社會貢獻總額/平均資產總額×100%。社會貢獻總額包括工資(含獎金、津貼等工資性收入)、勞保退休統籌及其他社會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凈額、應交增值稅、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應交所得稅及其他稅、凈利潤。
2. 兩化融合發展水平
評價內容:示范應用在提升企業兩化融合發展水平上發揮了重要作用,認定當年,企業兩化融合相關指標應實現同比正增長。
認定標準:示范應用在提升企業兩化融合發展水平上發揮了重要作用,認定當年,企業兩化融合相關指標較上一年度應有所提升,具體如下:
一是企業兩化融合發展水平提升2%以上。
二是企業數字研發設計工具普及率、關鍵工序數控化率、生產設備數字化率、數字化生產設備聯網率等關鍵指標均有不同程度提升或者不低于行業平均水平。
三是企業兩化融合發展階段應處于集成提升或創新突破。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任意1項。
說明:企業應依托兩化融合公共服務平臺(https://http://cspiii.com/)開展兩化融合自評估、自診斷、自對標,形成企業兩化融合發展水平評估報告,每年至少進行二次。企業兩化融合分為四個發展階段,從低到高依次為起步建設、單項覆蓋、集成提升、創新突破。
(四)示范效應
評價內容:示范應用經過企業的不斷改進與優化,具備在本行業乃至其他行業示范推廣的可行性,具體如下:
一是示范應用已經形成行業典型案例,認定當年已在本行業開展示范推廣活動。
二是示范應用已經形成行業解決方案并向本行業其他企業進行了輸出,認定當年已經落地并開始實施。
三是示范應用已經形成系統解決方案并向其他行業企業進行了輸出,認定當年已經落地并開始實施。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任意1項。
四、認定程序
依據《實施細則》第三章有關規定進行,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企業自愿申報,具體時間和要求以黑龍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通知為準。
五、認定結果
基于評價內容及認定標準確定符合條件的示范應用項目,每年不超過50個,按規定給予分檔獎勵。
附件2
黑龍江省具有標桿示范作用
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認定標準(試行)
為貫徹落實《推動“數字龍江”建設加快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撐開展具有標桿示范作用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以下簡稱平臺企業)的認定,制定本標準。
一、認定范圍
承擔工業互聯網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建設及運營的企業,能夠面向黑龍江省內工業企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需求,構建基于平臺的海量數據采集、匯聚、分析服務體系,支撐制造資源泛在連接、彈性供給、高效配置,助力工業企業實現提質、降本、增效、降耗,服務的行業包含但不限于裝備工業、石化工業、能源工業、食品工業、醫藥工業、冶金工業、建材工業、輕工業、紡織工業等。
二、基本條件
平臺企業應滿足《<推動“數字龍江”建設加快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第七條所規定的基本條件。
三、評價內容及認定標準
平臺企業主要從基礎能力和服務能力兩個維度進行認定,共包括七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認定標準。認定標準應符合任意一項是認定的基本(最低)標準,最終認定結論由認定標準中符合高標準項或同時符合多項標準得出。
(一)基礎能力
1. 運營能力
評價內容:平臺企業應具備可持續的獨立運營能力,研發投入合理,經濟效益良好,擁有一批穩定的合作伙伴,初步建立多方參與、互利共贏的平臺生態。
認定標準:平臺企業應符合以下項目中的任意一項。
(1)平臺建成運行時間不足1年,認定當年實際投資不低于400萬元,與不少于3家云服務商或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建立穩定的合作關系。
(2)平臺建成運行時間滿1年但不足2年,認定當年已累計投資不低于800萬元,與不少于5家云服務商或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建立穩定的合作關系。
(3)平臺建成運行時間滿2年但不足3年,認定當年已累計投資不低于1200萬元,與不少于8家云服務商或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建立穩定的合作關系。
(4)平臺建成運行時間達到3年以上,認定當年已累計投資超過2000萬元,與10家以上云服務商或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建立穩定的合作關系。
2. 技術支撐能力
評價內容:平臺企業應具備相應的資質,擁有一定數量的發明專利(不包括實用新型專利)和軟件著作權,技術團隊人員數量和架構合理,具有較強技術研發能力,能夠及時響應工業企業用戶需求。
認定標準:平臺企業應符合以下項目中的任意一項。
(1)平臺企業已獲得國家或我省工業互聯網相關資質,擁有不少于5項的發明專利(不包括實用新型專利)和軟件著作權,技術團隊不少于10人。
(2)平臺企業已獲得國家或我省工業互聯網相關資質,擁有不少于8項的發明專利(不包括實用新型專利)和軟件著作權,技術團隊不少于20人。
(3)平臺企業已獲得國家或我省工業互聯網相關資質,擁有不少于15項的發明專利(不包括實用新型專利)和軟件著作權,技術團隊不少于30人。
(4)平臺企業已獲得國家或我省工業互聯網相關資質,擁有不少于20項的發明專利(不包括實用新型專利)和軟件著作權,技術團隊超過40人。
(二)服務能力
1. 數據存儲服務能力
評價內容:平臺具備穩定可靠的云基礎設施運行環境,部署主流數據庫系統,能夠為工業企業用戶提供可靈活調度的計算、存儲和網絡服務。
認定標準:平臺企業應符合以下項目中的任意一項。
(1)平臺數據存儲環境符合相應的等級保護規定,已存儲不少于120戶工業企業用戶的工業數據,可以基于公有云、私有云或混合云為工業企業用戶提供服務。
(2)平臺數據存儲環境符合相應的等級保護規定,已存儲不少于160戶工業企業用戶的工業數據,可以基于公有云、私有云或混合云為工業企業用戶提供服務。
(3)平臺數據存儲環境符合相應的等級保護規定,已存儲240戶以上工業企業用戶的工業數據,可以基于公有云、私有云或混合云為工業企業用戶提供服務。
2. 應用服務能力
評價內容:平臺面向工業企業用戶,可以基于云計算服務架構提供研發、采購、生產、營銷、管理和服務等工業軟件,或基于平臺即服務架構提供面向不同工業場景的機理模型、微服務組件和工業APP,具備各類軟件應用及工業APP的搜索、認證、交易、運行、維護等管理能力。
認定標準:平臺企業應符合以下項目中的任意一項。
(1)平臺已發布的云化工業軟件和工業APP(含接入)數量不少于60個,已定閱的工業企業用戶數不少于40戶。
(2)平臺已發布的云化工業軟件和工業APP(含接入)數量不少于80個,已定閱的工業企業用戶數不少于70戶。
(3)平臺已發布的云化工業軟件和工業APP(含接入)數量不少于100個,已定閱的工業企業用戶數超過100戶。
3. 示范推廣能力
評價內容:平臺能夠面向不同行業工業場景,為工業企業用戶提供智能化制造、網絡化協同、個性化定制、服務化延伸、數字化管理、安全化生產等系統解決方案,形成一批可復制、易推廣的應用案例。
認定標準:平臺企業應符合以下項目中的任意一項。
(1)基于平臺可提供的系統解決方案,已形成至少2個不同工業場景下的應用案例,具備向相關行業同類場景推廣的可行性。
(2)基于平臺可提供的系統解決方案,已形成至少4個不同工業場景下的應用案例,具備向相關行業同類場景推廣的可行性。
(3)基于平臺可提供的系統解決方案,已形成至少8個不同工業場景下的應用案例,具備向相關行業同類場景推廣的可行性。
(4)基于平臺可提供的系統解決方案,已形成至少10個以上不同工業場景下的應用案例,具備向相關行業同類場景推廣的可行性。
4. 用戶覆蓋能力
評價內容:平臺服務范圍覆蓋多個行業,擁有一定數量的工業企業用戶,用戶活躍度保持相對穩定。
認定標準:平臺企業應符合以下項目中的任意一項并計相應分值。
(1)平臺服務已覆蓋至少3個行業,用戶總數不少于100戶,月平均活躍用戶(單月累計在線10小時以上或登錄5次以上)數量不少于30戶。
(2)平臺服務已覆蓋至少4個行業,用戶總數不少于150戶,月平均活躍用戶(單月累計在線10小時以上或登錄5次以上)數量不少于45戶。
(3)平臺服務已覆蓋至少6個行業,用戶總數不少于200戶,月平均活躍用戶(單月累計在線10小時以上或登錄5次以上)數量不少于60戶。
(4)平臺服務已覆蓋8個及以上行業,用戶總數超過300戶,月平均活躍用戶(單月累計在線10小時以上或登錄5次以上)數量不少于90戶。
5. 用戶滿意度
評價內容:平臺企業應當定期對已服務的工業企業用戶開展回訪,按照不滿意、一般、滿意三個等次了解工業企業用戶對于平臺服務的滿意度,收集整理工業企業用戶業務需求和意見建議,作為改進和提升平臺服務質量的重要依據。
認定標準:平臺企業應符合以下項目中的任意一項。
(1)調閱平臺企業的工業企業用戶回訪記錄,認為不滿意的用戶數與平臺總用戶數之比應不高于25%。
(2)調閱平臺企業的工業企業用戶回訪記錄,認為不滿意的用戶數與平臺總用戶數之比應不高于20%。
(3)調閱平臺企業的工業企業用戶回訪記錄,認為不滿意的用戶數與平臺總用戶數之比應不高于15%。
(4)調閱平臺企業的工業企業用戶回訪記錄,認為不滿意的用戶數與平臺總用戶數之比應不高于10%。
四、認定程序
依據《實施細則》第三章有關規定進行,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企業自愿申報,具體時間和要求以黑龍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通知為準。
五、認定結果
基于評價內容及認定標準確定符合條件的平臺企業,按規定給予分檔獎勵。
附件3
黑龍江省中小企業數字化
示范標桿企業認定標準(試行)
為發揮數字化示范標桿企業在中小企業數字化改造中的典型帶動作用,依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推動“數字龍江”建設加快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黑政規〔2021〕14號)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有關規定,制定本認定標準。
一、認定范圍
本認定標準所稱黑龍江省中小企業數字化示范標桿企業,是指在推進產品設計、制造設備、生產管理數字化,增強生產管控協同、市場響應、產業協作等能力,提升產品服務、生產制造、企業管理智能化水平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中小企業,能夠引領帶動更多行業和企業推廣應用數字化新技術、新模式。
二、基本條件
黑龍江省中小企業數字化示范標桿企業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以制造業為重點,連續經營3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企業。
(三)在黑龍江省境內注冊成立3年以上,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
(四)企業發展前景好,具有較好的經濟、社會效益和較強的社會影響力。
三、評價內容及認定標準
黑龍江省中小企業數字化示范標桿企業主要從數字化改造、網絡化協同和智能化升級三個維度進行評定,共包括七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認定標準。同時針對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或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設置加分項。
(一)數字化改造
1. 產品設計數字化
評價內容:企業在產品研發設計環節具有較好的數字化基礎,能夠借助多種計算機輔助設計軟件、計算機輔助仿真軟件縮短研發周期、降低研發成本、優化產品工藝、提升產品性能,并實現產品從研發到生產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具體如下:
一是采用計算機輔助設計(CAD)等技術,實現產品數字化設計。
二是采用計算機輔助工程(CAE)、計算機輔助工藝規劃(CAPP)、設計和工藝路線仿真、可靠性評價等先進技術,實現工藝數字化設計及仿真優化。
三是建立產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統(PLM)和物料清單系統(BOM),實現產品多配置管理、研發項目管理,產品設計、工藝數據的集成管理。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符合其中一項。
2. 制造設備數字化
評價內容:企業廣泛采用數字化生產設備,推動設備上云,能夠基于信息系統和設備數據實現設備管理,具體如下:
一是在勞動強度大、工作環境差、危險系數高的生產制造環節實現“機器換人”。
二是實現鍋爐、制冷等高能耗設備、電機、空壓機等通用動力設備、工程機械、數控機床等智能裝備、風電、光伏等新能源設備和其他各類生產現場的各型關鍵生產設備及其輔助設備聯網上云。
三是采用計算機輔助制造(CAM)技術,對制造過程和生產設備進行控制與監視。采用分布式數控(DNC)實現CAD/CAM和計算機輔助生產管理系統集成互通。
四是面向企業主要產品生產制造所涉及的關鍵生產設備和重要輔助設備開展數據采集。基于設備采集數據實現設備臺賬、點檢、保養、維修、產能、能耗等和設備管理數字化;分析稼動率、生產計數、加工節拍、換線時間、物料消耗等生產管理信息,提升設備利用率和生產管理水平。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其中一項。
3. 生產管理數字化
評價內容:企業能夠基于信息系統和新一代信息技術實現生產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生產過程的高效管理,具體如下:
一是建立企業資源計劃系統(ERP),提高人、財、物、事等企業資源管理功能。
二是建立制造執行系統(MES),實現制造數據、計劃排產、生產調度、質量、設備、能效等管理功能。
三是建立倉庫管理系統(WMS)和運輸管理系統(TMS),實現生產制造現場物流與物料的精準管控。
四是建立質量管理系統(QMS)并實現可視化管理,實現質量檢驗、關鍵工序SPC分析、過程質量數據采集、管理、追溯與分析等。
五是制造執行系統(MES)、企業資源計劃(ERP)與數字化三維設計仿真軟件、產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統(PLM)、供應鏈管理(SCM)、客戶關系管理(CRM)等系統之間的多元異構數據實現互換,實現企業各個環節的高度柔性與高度集成。
六是基于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實現生產系統自運行、自診斷、自優化,通過算法和模型構建感知、分析、預測、決策能力,促進生產制造智能化。
七是具有工業互聯網在安全生產中的融合應用,增強工業安全生產的感知、監測、預警、處置和評估能力。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其中一項。
(二)網絡化協同
1. 企業內部聯網上云
評價內容:企業具有較好的網絡基礎,能夠全面支撐企業辦公管理、生產管理、信息管理要求,具體如下:
一是利用現場總線、工業以太網、無線網絡、物聯網等技術實現設備、系統間的互聯與通信。
二是使用5G專網、5G切片、NB—IoT、工業IPv6、無源光網絡(PON)等新一代網絡技術提升工業企業生產設備和信息系統的數據互通能力,推進生產控制網絡與信息管理網絡的深度融合。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其中一項。
2. 產業鏈和產業集群協同創新
評價內容:依托工業互聯網在產業鏈數據聯通和產業集群資源協同的優勢開展協同創新應用,具體如下:
工業互聯網、資源、數據、產業鏈、產業集群、新模式。
一是開展品牌數字展廳、在線交易系統、全員營銷系統等網絡營銷基礎設施建設,實現客戶畫像、營銷內容數字化。
二是開展搜索電商、平臺電商、社交電商、直播電商、跨境電商等多種網絡營銷新模式,擴大品牌影響。
三是采用供應鏈管理系統(SCM),實現物流、信息流、單證流、商流和資金流五流合一。
四是依托互聯網開展委托采購、聯合采購、即時采購等網絡采購新模式。
五是在產業鏈或產業集群內開展網絡化協作,通過平臺整合分散的制造資源和制造能力,對接融入大企業、行業或區域產業供應鏈體系,形成數據驅動的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典型模式。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其中一項。
(三)智能化升級
1. 產品和服務智能化
評價內容:企業能夠基于新一代信息技術提升創新能力,提供智能化的產品和服務,具體如下:
一是推動人工智能、新型傳感器、AR/VR等技術的深度應用,研發智能化裝備、智能機器人、車載智能終端、金融智能終端等高端裝備。
二是發展新一代智能可穿戴設備、智能家居產品等新型消費類產品,創新發展智能安防、智能交通、智慧醫療、智慧教育、智能社區等領域的產品和服務。
三是面向消費者個性化需求,通過客戶需求準確獲取和分析、敏捷產品開發設計形成個性化定制方案,通過柔性智能生產實現大批量定制化生產、精準交付用戶。
四是動態采集產品使用和服務過程數據,提供在線監控、遠程診斷、預測性維護等延伸服務,豐富完善服務產品和業務模式,探索平臺化、集成化、場景化增值服務。
五是建立全生命周期、全流程的客戶關系管理系統(CRM),建設敏捷響應的用戶服務體系,實現從訂單到交付全流程的按需、精準服務。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其中一項。
2. 企業管理智能化
評價內容:企業能夠基于系統集成融合和新一代信息技術實現企業綜合管理的智能化,具體如下:
一是在企業計劃及發展戰略制定、人力物力資源調配、風險與輿情監控、企業管理效率最優化等方面,利用數據智能技術,推動管理過程智能化。
二是結合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基于OA、ERP、MES、PLM系統,構建智能化大腦,推動組織優化、管理優化,提高企業管理效率,實現精細管理和智能決策。
三是推廣應用財務機器人、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等平臺化智能管理服務。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其中一項。
(四)加分項
評價內容:對企業所獲榮譽或“兩化”融合貫標情況進行附加分評定。
一是企業屬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或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二是企業完成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
認定標準:以上評價內容中,需至少符合其中一項。
四、認定程序
依據《實施細則》第三章有關規定進行,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企業自愿申報,具體時間和要求以黑龍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通知為準。
五、認定結果
基于評價內容及認定標準從高到低依次排序,認定前50戶為黑龍江省中小企業數字化示范標桿企業。
附件4
黑龍江省重點數字產品建設項目
認定標準(試行)
為貫徹落實《推動“數字龍江”建設加快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制定本標準。
一、認定范圍
符合《黑龍江省重點數字產品指導目錄》的電子信息制造業企業建設項目。
《黑龍江省重點數字產品指導目錄》分為重點支持和積極培育兩類,重點支持的產品共9個類別,這些產品在我省有產業基礎和技術支撐、可有效推動我省產業融合發展;積極培育的產品共3個類別,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市場需求旺盛、處于技術前沿。
1. 重點支持目錄
序號 | 產品類別 | 說明 |
1 | 半導體材料和裝備 | 碳化硅、砷化鎵、藍寶石等晶體材料及生產裝備制造 |
2 | 傳感器 | 在航空航天、汽車、氣象、工業控制、農業等領域應用的壓力、溫度、濕度、加速度、聲、磁、化學與生物、光、電等傳感器 |
3 | 光學產品 | 激光通信系統、多光譜檢測設備 |
4 | 計算機及外設 | 基于國產CPU和操作系統的服務器、個人電腦、便攜終端、顯示器、打印機、存儲器以及工控機、嵌入式計算機等產品制造 |
5 | 電池 | 動力電池、儲能電池、電動工具、數碼及其他 |
6 | 汽車電子 | 汽車儀表、汽車電驅動總成、驅動電機、功率電子控制器、汽車總線產品 |
7 | 工業數字控制系統 | 集散式控制系統(DCS)、可編程邏輯控制器(PLC)、監視控制與數據采集(SCADA)設備、工業網聯設備、工業機器人、電工儀表等 |
8 | 消費電子 | 老年服務電子設備、健康電子設備、服務機器人 |
9 | 北斗導航 | 車載北斗導航設備、北斗導航便攜終端、基于北斗導航的應急救援設備 |
2. 積極培育目錄
序號 | 產品類別 | 說明 |
1 | 硅光子芯片 | 硅光子芯片的設計、先進封裝和測試 |
2 | 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混合現實(MR) | 用于工業、教育、旅游、農業、醫療、產教融合、數字化展示等方面的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產品 |
3 | 量子信息 | 量子計算、量子通信 |
二、基本條件
企業及項目應滿足下列條件:
1. 項目企業必須是在黑龍江省行政區域內注冊的制造業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且未被列為經營異常名錄。
2. 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備案(核準)、用地、環評等審批要件齊備。
3. 項目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健全,管理規范、核算準確,無違法違規記錄。
4. 項目在申報年度內已全部建成投產或分期投產(分期建成投產項目相關要件須對應分期審批建設內容)。項目申報單位須提供項目建成投產的相關財務、資產等驗收證明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承諾。
三、評價內容及認定標準
依據以下四項原則:
1. 有產業基礎和技術支撐的產品;
2. 可與我省傳統優勢產業融合發展的產品;
3.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市場空間大、增長快的產品;
4. 處于技術前沿、前瞻性布局的產品。
附件5
黑龍江省首版次軟件創新產品
市場化應用認定標準(試行)
為貫徹落實《推動“數字龍江”建設加快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撐開展首版次軟件創新產品市場化應用的認定,制定本標準。
一、認定范圍
在黑龍江省行政區域內首次購買應用首版次軟件創新產品的企業(以下簡稱購買方)。本標準所稱首版次軟件創新產品是指關鍵技術有重大創新與應用,功能、性能先進或可打破行業封鎖、壟斷,產品質量可滿足行業需求,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在黑龍江省行政區域內首次發布且處于市場推廣初期的軟件產品,不包括研制企業開發僅限于自用的軟件產品。
二、基本條件
購買方應符合《<“數字龍江”建設加快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的條件。
三、評價內容及認定標準
首版次軟件創新產品市場化應用從首版次軟件產品和購買方兩個維度進行認定,包括5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認定標準。
(一)首版次軟件產品
1. 研制企業
評價內容:研制企業在黑龍江省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體、主營業務及納稅均在黑龍江省,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屬于規上的研制企業還應履行黑龍江省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填報義務。
認定標準:審核研制企業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證)以及上一年度的納稅證明、財務審計報告等證明文件,應真實有效。屬于規上的研制企業應在黑龍江省軟件和信息服務業行業統計年報報表之內。
2. 知識產權
評價內容:由研制企業主導或自主研制,擁有軟件著作權,著作權取得方式需為原始取得,申請認定的時間距產品取得該軟件著作權的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年。
認定標準:審核研制企業的軟件著作權證明文件(如果屬于共有,研制企業需為第一權利人,且需提供共有權利人同意申請的證明),應真實有效且文實相符。
3. 功能性能
評價內容:在黑龍江省行政區域內首次發布,技術水平達到國內先進,通過專業機構檢測,運行安全、性能可靠。
認定標準:審核專業機構出具的查新報告、成果鑒定報告、產品檢測報告等,應真實有效且文實相符。
4. 市場應用
評價內容:產品實現市場化銷售且銷售總額不低于100萬元。
認定標準:審核研制企業的相關銷售合同及發票、貨款到賬憑證等證明文件,應真實有效。銷售總額以研制企業實際入賬額為準,不包括產品運維服務費。
(二)購買方
評價內容:購買方應為研制企業認可的首次采購使用其首版次軟件產品的用戶,且首版次軟件創新產品已在購買方完成部署應用。
認定標準:審核購買方與研制企業簽訂的購銷合同以及購買方的支付憑證、研制單位的貨款到賬憑證等證明文件,相互驗證內容一致、真實有效且文實相符。實地查看購買方首版次軟件創新產品的應用場景和運行記錄,與研制企業銷售的首版次軟件創新產品實際功能與性能參數相符。
四、認定程序
依據《實施細則》有關規定進行,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以購買方(僅限一家)為主體并與研制企業共同申報,具體時間和要求以黑龍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通知為準。
五、認定結果
基于評價內容及認定標準確定購買方資格,對于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補貼。
附件6
黑龍江?。ǚ敲海┲腔鄣V山
認定標準(試行)
為貫徹落實《推動“數字龍江”建設加快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撐開展黑龍江?。ǚ敲海┲腔鄣V山的認定工作,制定本標準。
一、認定范圍
(非煤)礦山是指除煤礦以外的其他類型礦山,包括鐵、有色金屬(銅、金、銀、鉬、鎢、錫等)、石墨等礦山企業。(非煤)智慧礦山至少應包含采礦、選礦、尾礦三個部分。
二、基本條件
(一)企業應在黑龍江省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體、主營業務及納稅均在黑龍江省,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等。
(二)企業持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采礦許可。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合法經營,證照齊全,遵紀守法。
(三)申報項目主要建設條件特別是資金來源基本落實,且應為計劃新開工或續建項目。
三、評價內容及認定標準
(非煤)智慧礦山主要從智慧運營、智慧生產兩個維度進行認定,共包括八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認定標準。認定標準應符合任意一項是認定的基本(最低)標準,最終認定結論由認定標準中符合高標準項或同時符合多項標準得出。
(一)礦山基礎條件
1. 資源規模
評價內容:按照國家針對礦山規模的劃分標準,根據不同種類礦山的儲量及開采量進行綜合評價。
認定標準:企業應符合大型礦山、中型礦山或小型礦山中的任意一項。
2. 投資規模
評價內容:根據礦山企業注冊資金、實繳資金、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綜合評價。固定資產投資是指除資源、土地、基建等資產以外的投資,包括設備、系統、生產車輛等。固定資產的認定以取得完稅發票并計入固定資產賬為憑據。
認定標準:智能化改造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企業應至少符合以下項目中的任意一項。
(1)礦山企業注冊資金人民幣1億以上且實繳資金人民幣2000萬以上;
(2)礦山企業在申報年過去5年內固定資產投入總額超過3000萬。
3. 經營狀況
評價內容:礦山企業是否納入到國家統計的規模以上企業名錄,企業營業收入及納稅情況。
認定標準:企業應至少符合以下項目中的任意一項。
(1)礦山企業上一年度納入到國家統計的規模以上企業名錄;
(2)上三年平均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
(3)納稅500萬以上。
4. 創新能力
評價內容:礦山企業人才隊伍建設及中高級人才占比,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認定標準:企業應至少符合以下項目中的任意一項。
(1)企業在冊人員超過500人;
(2)技術人員(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占比超過10%;
(3)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專利、著作權等)。
(二)信息基礎設施
1. 信息化架構
評價內容:智慧礦山采用基于工業互聯網平臺的云、邊、端架構,建立面向“礦石流”的全流程智能生產管控系統,將礦山大量基于傳統IT架構的信息系統作為工業互聯網平臺的數據源,繼續發揮系統剩余價值,同時逐步推進傳統信息化業務云化部署,實現礦山全流程的少人無人化生產。
認定標準:礦山企業應符合以下項目中的任意一項。
(1)礦山信息系統完整清晰采用云、邊、端架構且業務運行良好;
(2)礦山信息系統部分采用云、邊、端架構相關技術且能夠穩定運行。
2. 基礎網絡
評價內容:礦山企業要統籌工業互聯網內外網絡建設,整體規劃部署礦山控制網、生產網、辦公網、安防網等網絡。
認定標準:礦山信息網絡應至少符合以下項目中的任意一項。
(1)信息管理網絡采用以太網技術的網絡,礦山信息管理網主干網絡傳輸速率不低于1000Mbps,出口帶寬不低于100Mbps。
(2)采用礦山物聯網平臺,提升網絡的布局布點與覆蓋范圍,實現地面與井下的無障礙通訊,滿足大批量人員與移動設備精確定位、設備實時控制、大批量實時工業數據的采集與傳輸等要求。
(3)企業工業互聯網內網開展IPv6、5G、NB—IoT(窄帶物聯網)等新型技術的應用部署,采用無線Mesh網絡、Ad—hoc網絡等技術實現全部移動裝備和作業人員的無縫信息交互。
(4)礦山監控及自動化網絡主干網絡采用工業以太網或兼容以太網協議的網絡(有線或5G),采用工業級設備,支持多種網絡拓撲結構和冗余方式,網絡故障重構時間不大于50ms,主干網絡傳輸速率不應低于1000Mbps。
(5)配備高系統容量、高傳輸速率、多容錯機制、低延時的高性能網絡設備,采用分布式工業控制網絡,建設基于軟件定義的敏捷網絡,實現網絡資源優化配置。采用安全性高、抗干擾能力強、傳輸帶寬不少于兩倍冗余配置的交換機、路由器、通訊基站、通訊線路等設備,以滿足生產控制數據、各類感知設備數據、無線通訊數據、視頻信號的準確、可靠、安全、高實時性的傳輸需要。
(6)礦山安全監控系統、視頻監視系統、工控生產系統、應用信息管理系統等網絡層面完全隔離,主干傳輸網絡中各獨立子系統單獨劃分VLAN進行通信;支線網絡采用工業以太網、現場總線或無線網絡等方式。
3. 信息安全
評價內容:按照《網絡安全法》《工業控制系統信息安全防護指南》《加強工業互聯網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文件要求,涵蓋物理環境安全、應用系統安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應用安全、主機安全、網絡通訊安全及備份與恢復等的信息安全體系。
認定標準:礦山企業應至少符合以下項目中的任意一項。
(1)企業信息安全制度完善,信息安全防護體系完整,信息安全建設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2)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邊界安全、物聯網安全、軟件應用安全等信息安全狀況綜合評價。
(三)礦山智慧生產
1. 智慧采礦
評價內容:智慧礦山包含露天礦、地下礦的采掘過程中采用的智能感知系統、智能裝備以及自動化控制系統。
認定標準:礦山企業智慧采礦應至少符合以下項目中的任意一項。
(1)智能感知系統。感知層必須具備以下條件:露天礦山需部署邊坡在線監測系統;地下礦山需部署安全檢測系統和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其他條件根據系統部署數量、傳感器點數、系統功能性能等信息進行綜合評價。
(2)智能裝備與自動化控制。是否采用了智能裝備和自動化控制系統,采用智能裝備數量、占比和自動化控制系統系統部署數量、控制點數、系統功能性能等信息進行綜合評價。
2. 智慧選礦
評價內容:智慧礦山在選礦過程中采用智能裝備以及自動化控制系統。
認定標準:智能裝備和生產過程自動化。是否采用了智能裝備和自動化控制系統,采用智能裝備的數量、占比和自動化(設備自動化率不低于70%)控制系統系統部署數量、控制點數、系統功能性能等信息進行綜合評價。
3. 智慧尾礦管理
評價內容:智慧礦山的尾礦處理中采用的監控系統和傳感網絡。
認定標準:在尾礦庫是否部署符合規范的監控系統和傳感網絡,監控系統功能、性能指標。監測指標是否涵蓋庫水位監測、干灘監測、浸潤線檢測、位移監測、視頻監測、庫區雨量監測等內容。
(四)礦山綜合管理平臺
1. 可視化管理平臺
評價內容:企業對礦產資源進行可視化平臺管理,在統一時空四維坐標系統下應能管理礦山全部的圖視內容、拓撲結構和屬性信息。對礦體進行精確圈定和三維建模,對礦產資源及伴生礦體進行品位估值和預測,按照品質和品位級別建立精細礦體分級分塊模型,利用科學的技術經濟評價方法,為開采設計、采掘計劃編制、生產調度管理提供決策支持。
認定標準:礦山企業可視化管理平臺應至少符合以下項目中的任意一項。
(1)可視化綜合管理平臺物理環境建設應包括獨立指揮中心、可視化大屏幕、機房等設施;
(2)可視化綜合管理平臺系統功能、性能綜合評價。包含但不限于三維建模與可視化平臺、地測地理信息、礦產資源儲量評價、地質資源管理、礦山測量管理、數字化孿生礦山等模塊。
2. 生產管理系統
評價內容:企業對采礦環節采用智能化軟件、選礦環節采用MES系統、資源管理環節采用ERP系統。
認定標準:礦山企業生產管理系統應至少符合以下項目中的任意一項。
(1)在采礦生產環節是否部署智能設計模塊,能夠完整實現采礦數字化設計管理;
(2)在選礦環節是否采用了生產過程決策與執行軟件(選礦MES),是否具備生產任務管理、生產過程管理、生產計劃和排產管理、設備管理、能耗管理、人員管理、物料管理、質量管理等生產管理模塊;
(3)企業是否部署ERP系統,且功能完善、運行穩定;獨立部署還是接入集團ERP平臺;部署/接入ERP模塊的數量以及應用客戶端數量(5個模塊或20個客戶端以上)。
(五)工業互聯網數據協同應用
1. 工業互聯網云平臺
評價內容:企業應部署云平臺及數據中心,深度挖掘數據分析處理并支持決策能力。實現地質資源數據、生產數據、井巷工程實測模型、采礦設計模型、生產計劃模型聯動,集中展示和聯動處理各類子系統數據,統籌安排各類生產要素和資源分配,動態調節裝備作業計劃和調度決策。
認定標準:礦山企業工業互聯網云平臺應至少符合以下項目中的任意一項。
(1)企業部署云平臺及數據中心;
(2)能夠深度挖掘數據分析處理并支持決策。
2. 工業APP應用
評價內容:企業采用生產類APP應用(遠程運維、預測性維護、智能分選等),以及移動APP(手機、pad等)應用。
認定標準:礦山企業工業APP應用應至少符合以下項目中的任意一項。
(1)生產過程中有工業APP應用,APP應用數量大于5個及客戶端使用數量多于10個;
(2)管理或生產系統采用移動端APP,APP應用數量大于2個及客戶端使用數量多于20個。
(六)安全生產與應急管理
評價內容:根據礦山基本情況、時態GIS數據和礦山在線監測數據、隱患排查數據、相似礦井的災害事故機理分析,利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建立重大災害模態化預警方法,對巖體變形、易燃氣體突出、突水透水、沖擊地壓、冒頂、自燃等災害進行超前預測預報,實現危險性區域快速圈定和實時預警。
認定標準: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與應急管理應用應至少符合以下項目中的任意一項。
(1)相關安全信息系統符合國家規定并按要求接入監管部門監管網絡;
(2)安全生產監控系統(人員、設備、環境、危險品等)功能完善,安全生產預警及應急指揮系統具備相應功能。部署以下至少3個系統:重大災害預警系統、重大設備故障系統、重大災害防治決策支持系統、人員管理(定位)系統、裝備碰撞預警系統、安全監測及避險系統、危險品管理系統、應急指揮系統。
(七)綠色礦山
評價內容:實時跟蹤監控礦山生產作業過程中的廢水廢氣排放情況及固體廢物環境管理情況,實時采集三廢產生量及廢水廢氣中的污染物監測等數據,礦山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巖石、礦渣等)進行綜合利用,產生新價值。對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水、電、熱等能源進行資源回收利用,降低損耗。
認定標準:礦山企業綠色礦山應用應至少符合以下項目中的任意一項。
(1)資源能源消耗實現智能監控,電、熱等能源實現實時監測、控制、分析;
(2)礦山“三廢”有效處理,排放達標,有效循環利用,并可實現智能管控。
(八)智慧礦山下一步規劃與工作計劃
評價內容:礦山企業應聚焦自身信息化需要,按照國家、地方相關標準與規范,統籌規劃智慧礦山的近期和遠期目標,以及制定實現目標的工作計劃。
認定標準:礦山企業下一步規劃應至少符合以下項目中的任意一項。
(1)智慧礦山下一步規劃合理性;
(2)智慧礦山下一步工作計劃可行性。
四、認定結果
基于評價內容及認定標準確定符合條件的(非煤)智慧礦山,按規定給予項目投資補助。
附件7
黑龍江省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融資
擔保貸款風險代償補償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推動實施數字經濟發展戰略,鼓勵和引導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我省初創期、成長期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的融資支持,推動數字經濟做大做強,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數字龍江”發展規劃(2019—2025年)的通知》(黑政規〔2019〕7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動“數字龍江”建設加快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規〔2021〕14號)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是指為產業數字化發展提供數字技術、產品、服務、基礎設施和解決方案,以及完全依賴于數字技術、數據要素的各類經濟活動的企業。即:對應國家統計局《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分類(2021)》中第01—04大類“數字產業化”基本范圍的數字產業制造業、數字產品服務業、數字技術應用業、數字要素驅動業等行業。主要包括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電信廣播電視和衛星傳輸服務、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
第三條 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融資擔保風險代償補償資金(以下簡稱:“風險補償資金”)是由省級財政預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融資擔保機構為本省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開展軟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等質押抵押擔保貸款提供融資擔保,對實際發生的擔保代償損失給予適當補償的專項資金。風險補償金作為政府支持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發展的融資增信手段,不構成對貸款的擔保。
第四條 融資擔保代償損失,是指融資擔保機構向被擔保企業在銀行貸款提供融資擔保,在貸款到期時,被擔保企業未能按協議或合同約定向銀行償還貸款,融資擔保機構依據擔保協議或擔保合同代其償還后,發生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 凡是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專業從事本省中小微企業貸款融資擔保、申報期上一年實際發生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融資擔保代償損失業務的融資擔保機構,均可申請風險補償資金。
第六條 省工信廳、省知識產權局負責建立全省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名單,及時提供相關融資擔保機構,作為開展融資擔保業務、申請擔保代償損失補償的重要依據。名單根據企業增減變化情況實行動態調整。
第七條 風險補償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確保資金規范、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資金閑置和浪費。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八條 申報風險補償資金的融資擔保機構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本省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獲得省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
(二)合規經營融資擔保業務1年(含1年)以上,無違規經營行為和不良信用記錄。
(三)被擔保企業中應有符合《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分類(2021)》規定,且經營地、主營業務和納稅均在本省的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
(四)上年度擔保代償率低于5%。
(五)融資擔保機構的財務管理、風控等制度健全,按《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監會等七部委令〔2010〕第3號)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并提取各項準備金。
(六)接受各級金融監管部門、財政部門監管,定期報送擔保業務統計表、財務報表及金融監管部門、財政部門要求的其他報表。
第三章 申報材料
第九條 融資擔保機構申請風險補償資金應完整提交如下材料:
(一)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風險補償資金項目申請表。
(二)工商營業執照副本、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三)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專項審計報告(需包含實際代償發生額、代償率和代償損失率等)。
(四)經合作銀行蓋章確認的項目申報期內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貸款擔保代償損失業務明細表。
(五)貸款擔保代償損失業務涉及的擔保協議、擔保主合同及履行憑證(銀行借款合同、借款借據、還貸憑證、擔保業務收費發票或收據等)。
(六)反擔保協議和風險控制措施相關材料。
(七)銀行代償確認書及擔保機構代償憑證復印件。
(八)擔保代償損失業務情況說明(含基本情況、代償情況以及是否符合代償補償條件進行簡要說明)。
(九)代償債務追償措施和結果證明資料。
(十)如經過訴訟的,需提供法院裁決書。
(十一)對所有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須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十二)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四章 資金規模及補償標準
第十條 在省級財政每年安排的數字經濟專項資金中,統籌一定規模的資金,作為融資擔保機構為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發生代償損失進行風險補償的資金。
代償損失補償額=代償實際損失額×補償比例
代償實際損失額=擔保代償額-再擔保機構、其他政府擔?;鸺捌渌麚9镜劝凑蘸贤s定分擔的代償金額-通過司法訴訟程序和其他途徑已經追回的金額-上年度已取得的各級財政各類融資擔保專項補貼資金
在年度安排的預算資金總額度內,以專項審計為基礎,對融資擔保機構開展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軟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利權、股權等質押融資擔保業務的,按照不超過上一年度代償實際損失額20%的比例標準進行補償,單戶擔保機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融資擔保機構開展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軟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利權、股權、應收賬款等質押以及實物資產抵押等組合型融資擔保業務的,按照不超過上一年度代償實際損失額10%的比例標準進行補償,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融資擔保機構為個體工商戶提供的貸款擔保和以個人名義提供的貸款擔保不列入補償范圍。
第十一條 融資擔保機構應將風險補償資金用于充實擔保賠償準備金、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兌現流程、監督管理與績效考核等相關要求按照《實施細則》第三章、第四章規定執行。